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令)和国环规环评[2017]4号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的通知等文件有关要求和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的有关要求,我公司委托内蒙古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对本项目建设情况及运行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同时委托内蒙古绿洁环境检测有限公司进行了污染源的监测工作。在此基础上编制完成了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现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4年1月22日至2024年2月21日,在此期间,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交书面意见。
特此公告。
公示电话:19589252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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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待科室:内蒙古玉晶科技有限公司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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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玉晶科技有限公司
2024年1月22日